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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有位客戶拿了一只附有大陸證書的綠色手鐲,客戶當初是以新疆瑪納斯和闐碧玉的名目購買。該客戶曾聽過所長的實用寶石學課程演講,剛開始學習玉石鑑賞,因此來到本所送驗這隻全美碧玉鐲。這只手鐲掂重手感明顯比軟玉輕,經過拉曼與紅外線光譜儀檢驗確認材質是人造玻璃,完全與軟玉無關。
『那這張打著新疆碧玉的大陸證書到底從何而來呢?』客戶看到光譜感到不解。大陸證書上重量標示為55.55g,但本所實測手鐲重量為55.05g,所長推測有兩種可能,第一、賣方與大陸鑑定所合作,雙方已知物件為玻璃仿品,但鑑定所仍開出碧玉的鑑定證書,而為了避免遭到究責,故意將證書上的物件重量更改數字一位,雖然只有一點誤差,但如鬧上法庭,鑑定所即可推託開證物件與此物件重量不符,以並非同件碧玉手來卸責; 第二、賣方送驗到大陸鑑定所的是和闐碧玉真品,賣方取得證書後,再以重量相當的玻璃仿品做置換,也就是所謂同證不同物。
由此例可見,消費者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,在購買珠寶、玉石前最好還是找自己信任的賣家與有公信力的珠寶玉石鑑定中心,以免發生這種證書與實物不符的窘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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