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文 林書弘 台灣聯合珠寶玉石鑑定中心

#消費糾紛 #理性處理 #捍衛商譽 #奇葩

今天有一位很特別的客人,是一位翡翠賣家,她賣出一件翡翠,價錢很便宜沒有附鑑定書,據她說買家收到貨品後指稱這件是優化處理翡翠,賣方希望兩方一起送第三方鑑定在下斷言,結果買家將物品一分為二,並寄還一半給賣方去鑑定,聲稱怕賣家調包。賣家很無奈的前來鑑定,因為物件只賣了500元,鑑定就要1000元,物件被破壞已經損失500,為了捍衛商譽還要自掏腰包送驗。

 

賣家苦主收到的買家退還破碎玉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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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面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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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以紅外線光譜掃描確認為A貨翡翠無灌膠優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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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所有儀器掃描結果所開立的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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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說,鑑定所是中立第三方,其實鑑定單位的角色在消費爭議中很重要,當消費者買到問題物件,鑑定所開證明協助其退費,當賣家遇到故意找碴的消費者,鑑定所開證明以護其商譽。

 

撇開毀損物件的民事賠償責任,一般業界不管真假,毀損物品就有賠償的道義責任。如果消費者想要退費,請不要看電視或看書自學鑑定。對於賣家而言,商譽是生命,為了退一件500塊的物件,沒有送鑑定所檢驗而誣指物件是灌膠翡翠,這對於賣家而言就如斷其生路一般嚴重。希望買賣雙方都要為彼此著想,依法依理處理消費爭議才是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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